您好,JY510答复:1、汇金公馆在2012年7月份更换了销售代理公司,这日期之后所有签约的销售合同,都约定在2013年6月份交付,且交付的是精装修房。2、2012年7月份之前签约的这部分客户,原本约定在2012年12月31日交房,按照合同约定,若逾期交房在120天之内的,客户将获得每天万分之一的违约金。若逾期120天的,客户有两种选择,一是要求退房,并按照合同获得开发商的赔偿。二是不要求退房,将获得每天万分之一点五的赔偿直至交房。3、重要的是与开发商进行沟通,若沟通无果,客户可以选择仲裁及法院起诉。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,请与江南尚城售楼处80660000取得联系。 感谢您对510房产网的关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