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大华为儿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用于结婚,交房后发现房屋漏水现象十分严重,陈家父子认为原房主卖房前故意隐瞒事实,违反了合同约定,故与原房主对簿公堂,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。 过户后发现漏水严重 拿到房屋钥匙后,陈家父子再次来到该房,当天正下着大雨,两人进入屋子后发现北面房间有点漏水,门口的天窗也漏水,父子俩立即联系了王芳与物业部门。因为该房屋是顶楼,屋顶是斜屋面,三楼住户还在屋顶安装了个太阳能热水器,漏水是否与太阳能有关?陈家父子与物业人员跑上屋顶一看,原来太阳能热水器破裂了,正往瓦面喷水,情况一时无法解决。次日,陈大华的儿子向宜兴市公证处申请了房屋漏水现象证据保全公证。 事后,两家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,但未有结果。陈家父子遂将王芳、张女士一并告上了法庭,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,并判令被告王芳承担房屋过户费、中介费、公证费、调查取证费、律师代理费,计20018元。 庭审中,王芳表示,愿意由其一人承担相应责任,因此,原告当庭撤回了对张女士的起诉。 房屋漏水能否导致协议解除 原告陈家父子认为,王芳作为事实房主,不仅有将房屋交付给原告使用的义务,而且有义务确保交付的房屋没有瑕疵,不应该有漏水现象。但是,王芳卖房前为了掩盖原有漏水现象,故意隐瞒事实将房屋出新,并在协议中约定保证房屋不漏水,已构成恶意欺诈。太阳能发生漏水的现象是正常的,但太阳能漏水不可能造成顶楼房屋漏水。原告花45万多元购房,目的是为了用于儿子结婚,现在房屋发生漏水现象,对原告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损害,已无法达到使用房屋的目的,被告王芳已经造成根本违约。 被告王芳认为,其购买了张女士的房屋后,当时没有过户,是事实上的房主,所以愿意承担相应责任。但房屋漏水的现象是由于三楼住户的太阳能漏水造成的,和她无关,房屋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,买卖协议也未约定如果房屋漏水可以退房退款。所以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 责任编辑:[jy510.com]编辑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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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户后才发现二手房漏水怎么办